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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儿童手当(津贴)的通知

ページID:0001031 更新日:2023年12月18日更新 印刷ページ表示

儿童津贴是支付给中学生为止的孩子的监护人的津贴。有收入限制。一家的主要收入来源的人的收入在上限限额以上的情况下,则不支付儿童津贴。上限限额可以在市主页上确认(仅限日语)。在不支付以后,如果收入又低于上限限额了,则可以领取儿童津贴,但需要重新申请。

注意

请在6月末或收到市民税・县民税的纳税通知书或特别征收纳税通知书的第二天起,15天之内办理申请手续。如果申请延迟了,则不支付延迟当月的津贴。

关于现状报告

现状报告是为了确认领取儿童津贴的人是否符合继续领取儿童津贴的资格。

关于提交

从2022年开始原则上不需要了,但如果是和儿童别居的情况下,还需要提交现状报告。对该当者已于5月末邮寄了现状报告,请填写必要事项,在6月末之前提交。

关于变更手续

领取中,如有以下情况,请迅速办理手续。如果手续延迟,有可能会被要求退还已领取的津贴,请注意。

  • 领取人・配偶・儿童中任何一方的住址有变更时
  • 养育的儿童有增减(出生或儿童的婚姻等)的情况时
  • 不再抚养儿童(离婚等)的情况
  • 领取人或配偶成为公务员时
  • 一家的生计来源中心从领取人变为配偶时
  • 因婚姻等有了配偶时
  • 所得申报有变更时
  • 有未满3岁的儿童时,领取人加入的养老金发生变化时

问询

儿童家庭课
电话:027-321-1247